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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世界湿地日”是一个全球性宣传活动,每年2月2日举行,以强调湿地的价值。这一天也是《湿地公约》的周年纪念日。2021年,联合国大会将“世界湿地日”指定为联合国国际日,邀请所有193个联合国会员国、观察员组织和利益攸关方参加纪念活动。2023年“世界湿地日”的主题为“湿地恢复”。该主题强调了优先恢复湿地的迫切需要,呼吁采取措施,恢复和复原退化的湿地。目前,湿地的消失速度是森林的三倍,1970年以来,全世界超过35%的湿地已经退化或消失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矛盾仍然存在,湿地遭受非法侵占、围垦、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。据估计,我国有40%的重要湿地受到严重退化的威胁,历史上湿地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地区、三江平原、松嫩平原及若尔盖沼泽、东部沿海滩涂、河口三角洲及红树林等区域湿地都面临退化、消亡的危险。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,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,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,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、健康发展,形成公益司法保护的“中国方案”,得到广泛关注与高度认同。可以说,检察公益诉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、司法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。 近年来,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湿地案件中,坚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,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,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,推动受损湿地修复;通过提起或者支持民事公益诉讼,追究侵害湿地违法主体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。同时,检察机关还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,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,推动行政机关上下联动,保障受损湿地得到修复,形成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示范效应。 实践中,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方面的独特优势,在因地制宜开展湿地保护公益诉讼过程中坚持系统治理,突出受损湿地的恢复和对红树林、泥炭沼泽湿地的特别保护,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,倡导预防性司法。在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下,2022年,我国大力推进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,出色完成《湿地公约》COP14大会筹办工作,全面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,着力提升保护监管水平,深入开展《湿地公约》履约工作,将湿地保护事业推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度。 (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教授,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研究中心秘书长) |